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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机做高低温试验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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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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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8250.5-1999 照相机 高、低温试验方法》标准规定了小型照相机等单项产品的高、低温试验方法。也适合于快门等单项产品的高、低温试验; 温度要求:高低温试验箱在其有效工作空间内,应能提供高温+45℃±2℃、低温-20℃±3℃的。 持续时间:在试验样品温度稳定后持续时间2h。 试验程序:1、按有关标准规定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测试;2、试验样品在不包装、“准备使用”状态和正常工作位置时放入试验箱,然后将高低温试验箱温度调到规定的试验温度,当规定的试验时间终了时,检查被试验品操作部位,其动作应正常。测量时,不应将试验样品从试验箱中取出,且其表面温度与规定试验温度之差不大于5℃;3、高、低温试验可以分别在两个试验样品上进行,也可以在同一试验样品上进行,但在进行前一试验以后,应按要求恢复后进行后一试验。(恢复:试验样品应放在标准的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并使试验样品足以达到温度稳定,恢复时间最少为1h。) 最后测试:按有关标准规定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测和性能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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