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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温试验箱温度分解之高温严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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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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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温试验箱可以用来考核和确定电工、电子产品或材料在温度循环变化,产品表面产生高温或低温环境条件下贮存和使用的适应性。设备采用强迫空气循环来保持工作室内温度的均匀性。为限制辐射影响,设备内壁各部分温度与试验规定的温度之差不大于8%,且试验样品不会受到设备内加热与冷却元件的直接辐射。 高低温试验箱相关规范应规定由温度和试验持续时间表示的试验严酷等级,高温严酷等级应如下列温度及持续时间所示: 温度:+1000℃、+800℃、+630℃、+500℃、+400℃、+315℃、+250℃、+200℃、+175℃、+155℃、+125℃、+100℃、+85℃、+70℃、+65℃、+60℃、+55℃、+45℃、+40℃、+35℃、+30℃ 持续时间:2h、16 h、72 h、96 h、168 h、240 h、336 h、1000 h 当本试验方法结合耐久性和可靠性相关的试验使用时,应注意相关标准或规范给出的关于此类试验持续时间的特定建议。 注:豪利777品牌高低温试验箱加热系统 1、加热采用远红外镍铬合金高速加温电热丝; 2、高温,低温完全独立系统; 3、温度控制采用P•I•D+S•S•R系统同频道协调控制; 4、温度控制输出功率均由微电脑演算,以达高精度及高效率之用电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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